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等的要求。广西沿海水文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对钦州市水文水资源局危旧房改住房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广西沿海水文中心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 广西沿海水文中心
地址: 钦州市梅园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0777-2856691
详见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钦州市水文水资源局危旧房改住房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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