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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文资料提供和使用服务告知书(线下办理)

2024-10-30 09:00     来源:自治区水文中心站网监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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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网站(http://swzx.gxzf.gov.cn/)的“水文服务”之“资料服务”栏目,可查询广西水文监测站历年水文资料成果目录、历年降水资料成果目录、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和水文资料服务工作流程。

二、除国家机关决策和防灾减灾等公益事业需要使用的水文资料成果无偿提供外,其他需要使用水文资料成果的,均按《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桂价费字[1995]056号)规定的标准核算费用,并由申请单位直接上缴广西财政非税收入账户。其中,需要无偿提供的,申请单位应在来文中明确提出和提供属于国家机关决策或者用于公益事业(非营利性质)的依据或者证明材料。

三、需要申请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照水文资料成果目录,认真复核和确定所申请的水文资料成果清单,包括站名、内容、项目、年限等;

(二)收到“广西水文资料提供和使用协议”后,尽快签字盖章并寄回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水文资料服务联系人;

(三)收到“缴款通知书”后,及时将应缴费用通过银行转账至广西财政非税收入账户,并将“银行缴款回单”通过QQ等方式发送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水文资料服务联系人。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承诺,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水文资料服务联系人收到申请单位的“银行缴款回单”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单位所申请的水文资料成果寄出给申请单位。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水文资料服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先生,电话:0771-2185830;黎女士,电话:0771-2185861。

电子邮箱:gxswb@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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