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文中心是自治区水利厅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水文法规、政策和水文行业技术标准。组织编制水文事业发展改革规划。组织指导全区水文业务技术工作。
(二)负责组织全区水文站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业务工作。
(三)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等水文要素监测工作。负责水文科技项目和成果管理及推广应用。
(四)组织实施水文监测资料整编、汇交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技术工作,承担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等水文水资源信息报告编制工作。配合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分析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区水文情报预报工作,承担全区防灾减灾的水文及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江河湖泊、重要水库的雨情、水情、汛情及重点区域的水文旱情预测服务,按规定发布、上报全区江河水情信息和预警预报信息。
(七)承担自治区本级实施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湖)长制等考核的水量水质监测评价技术工作。对设区的市、县(市、区)实施考核的水量水质监测评价进行技术指导。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水文信息化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九)承担突发公共水事件的水文应急监测与信息服务工作。
(十)完成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自治区水文中心设办公室、人事部、计划财务部、站网监测部(水资源评价部)、水情部、水质监测部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中心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水文改革、新闻宣传、保密、信访、绩效考评、合同管理、后勤服务、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人事部。负责中心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水文科技项目和成果管理及推广应用、水文技术标准的制定。
(三)计划财务部。组织编制全区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综合规划、专项规划。负责水文建设项目前期及计划投资、项目计划实施的监督和绩效评价事务性工作。承担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水文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
(四)站网监测部(水资源评价部)。负责全区水文站网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业务工作,水文监测技术规范的实施和地方水文监测技术标准的制订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包括雨量、水位、流量、泥沙等水文要素监测和水资源水量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文监测资料的整编、汇交和管理工作。负责水文新技术、新仪器、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五)水情部。负责全区防灾减灾水文预警预报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重要江河湖库的水情旱情预警预报服务和信息发布、上报工作。负责水文预警预报和水文通信技术规范规程的实施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制定。负责全区水文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及水文自动测报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六)水质监测部。负责全区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质、水生态监测站网规划、建设及监测评价管理,组织开展自治区本级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湖)长制等考核的水质监测及水资源综合评价技术工作。负责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质监测及水资源综合评价的技术指导。组织突发公共水事件水文应急监测及信息报送。
三、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下辖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广西沿海、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12个设区市水文中心,为自治区水文中心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水环境监测中心牌子。
四、水文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情况
目前,全区共有各类测站5103处。其中,水文站355处、水位站653处、雨量站3403处、蒸发站89处、泥沙站39处、水质站410处、地下水站126处、墒情监测站28处,流量站网密度达663km2/站、雨量站网密度达到72km2/站;设有水文站的集雨面积50km2以上河流达364条。配备了全球定位系统(GPS)、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ADCP)、全站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气相色谱质谱仪等先进技术和仪器设备。建成了柳州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西江中下游洪水预警预报系统、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等基础设施,建成全区水文计算机三级网络,形成了“自治区—设区市—县”高速计算机传输应用网络,实现了信息采集、传输、处理、预报分析、远程会商及信息检索智能化,完善了具有信息枢纽、会商平台、服务桥头堡功能的县域水文管理机构,解决了水文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水文服务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成效显著。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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