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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2015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2015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01-29 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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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水利厅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认真履行“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公开载体、扩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明确职责任务。我局自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对此项工作始终高度重视。成立有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明确规定局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各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力地促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及时更新信息,完善目录和指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指南进行了更新和调整,2015年,我们对局门户网站广西水文信息网进行改版,补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内容,确保各类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同时还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其他各种方式进行公布,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三是丰富公开载体,突出公开重点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因时、因事制宜,采取了灵活多样的载体和形式进行公开,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及时公开。在公开形式上,采取纸质媒体、电视台、电台和网络媒体公开相结合。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广西水文水资源信息网站的应用,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公众留言、投诉监督、领导信箱等专栏;在公开时限上,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做到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力求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紧急情况,如重大雨水情等关系民生的应急信息,均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能够紧紧扎根水利、服务社会,突出加强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水文预测预报信息、水质信息、水文政策法规、水文项目建设情况等内容的公开,为群众了解水文工作、支持水文工作提供了便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大力推进,不仅提高了我局的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监管水平,而且大大改善了我局机关作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年来,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700多条(次)。其中通过广西水文水资源信息网发布信息630多条,通过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发布信息20多条,借助中国水文信息网、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广西日报发布水文工作信息80多条;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解答咨询130多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本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书面申请。所受理的口头、电话、网络咨询均不涉及保密信息,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本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本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由于工作繁忙,人手少,任务重,有时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有些工作动态信息挖掘得还不够深入,有些未标注公开方式的信息没有上网公布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提高信息上报、公开的效率,对信息公开项目进行跟踪落实。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众的知情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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